一女士咨问律师:我已婚,在沪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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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女士咨问律师:我已婚,在沪有房,想把房送给弟弟一家,过户费太高,怎么减免费用?
    律师答:
    1.与老公离婚,房给老公,房证去掉你名字。
    2.弟弟也离婚。
    3.老公和弟媳结,房证加弟媳名。
    4.老公再与弟媳离,房给弟媳,去老公名。
    5.然后各自复婚,房证加弟弟名。
    省过户费,且获首套房优惠。共离结婚六次,工本费每次80元,共计480元
    这样省去各种税费87万!
    中国式房产的故事!谁把道德逼到绝境!